莆田、平潭两个试点地区加快推进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工作

栏目:业内新闻 发布时间:2014-04-09
莆田、平潭两个试点地区加快推进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工作

莆田市:目前初步开发了保障规则、准入登记、申请审批流程(支持并行)、保障房项目管理、保障房房源信息收集、保障房网站、监督管理、选房安排、现场选房、登录短信验证等功能,其中保障房网站(含信息公示、网上看房、公众查询受理进度、申请条件评估)进入功能测试阶段。主要情况如下:

  一、申请审批系统:一是完成街道、区住建两级申请受理;二是支持街道初审、区房屋登记部门核查房产、公积金部门核查公积金缴存情况、区民政与6单位联查收入资产的串行申请审批和并行申请审批两种流程及节点时限定义;三是完成仙游县和城区不同的保障准入条件定义;四是完成房产登记、公积金、公安、税务、工商、人行、人社、金融等部门在系统内填写申请户的核查信息;五是完成申请审批节点超期进入红灯列表,关闭红灯功能,以及投诉处理、不良信用档案登记功能;六是完成区县申报项目进展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汇总进展情况。

  二、保障房(网上展示)网站:一是完成保障房项目信息公开及所在位置展示;二是完成申请审批、配租信息公开发布功能;三是完成政策文件、申请指南信息公开发布功能;四是完成面向申请户提供根据受理号和身份证号查询受理进度;五是完成面向公众提供申请条件评估功能。

  下一步计划,一是2014年4月初部署申请审批系统、保障房网站;二是4月10前组织街道、区民政、公安、税务、工商、金融、人行、人社、区住房保障等部门进行申请审批系统使用培训,4月15日投入试运行;三是2014年4月1日到2014年4月30日与长威公司配合设计推送监察数据到省住建厅功能,并开发后续管理(租赁合同管理、已配租合同数据入库、房改房业务);四是2014年5月1日到2014年5月31日做现金缴费、房屋维修登记功能;五是2014年6月初进行合同管理、房改业务、现金缴费、房屋维修登记使用培训。

  平潭:一是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平潭综合实验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流程图》及说明等两份文件,将流程细分为6个环节32个节点,确定16个风险点和监察点,制定18条监察规则。二是3月11日与厦门精图公司制定《软件开发进度计划表》、《培训计划安排表》等事宜,确定了5月6日培训时间和内容。三是3月19日厦门精图公司与省建设信息中心(保障房配置监管信息系统)协调数据对接的技术细节。四是3月19日要求区公安局、区统计局、县民政局提供2013年度该区城乡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户均人口、低保家庭收入线和低保家庭户数等相关数据,以便测算2014年度申请公租房的家庭资产和家庭收入等保障线指标。五是3月20日向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下发《关于报送各乡镇及联审单位保障房配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名单的通知》,明确经办人员必须是“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感,政治觉悟高的编内人员;具备一定的电脑知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确保4月初各联审单位经办人参加项目开发单位的系统演示、5月初的系统培训和今后住房保障网上配置工作顺利。六是3月19日上午区纪工委召集各试点单位召开了“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工作推进会”。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考虑平潭先前未开展过联审业务,区民政部门复审任务重,拟请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并配备足够人员,确保联审工作在20天内完成。二是推进房源建设进度,目前岚城安置小区A标段(2幢楼528套)、流水安置小区D标段(2幢楼590套)在进行外墙装修和落架,室内装修工作还未启动,需组团和业主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和室外配套工程的实施,确保住房保障网上配置系统开发完成后,有房源可配租。三是区数字办牵头,对各乡镇受理单位和联审单位等缺少的硬件设备配置要尽快到位。四是区经发局物价部门牵头提出不同安置小区(挂职小区、翠园南路安置房、岚城、流水、金井、澳前、竹园、中原等安置小区)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低保家庭的租金。五是民政部门牵头制定该区低收入、低保、低保三无人员等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