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栏目:业内新闻 发布时间:2010-01-2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项目资金申报、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考评四个环节,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办法》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或部门必须制定上报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并定期向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年度总结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总结。项目资金管理范围主要包括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国家专项补助我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如省财政安排省厅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未列入省厅部门预算、由有关厅局商省厅共同安排的项目资金;以及国家主管部门补助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项目资金等